财政检查通知书 五象财监〔2025〕16号

2025-08-01 10:56     来源: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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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会计信息质量、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5〕22号)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决定派出检查组,于2025年8月11日起对你单位2024年度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实施检查,必要时将延伸检查其他相关年度和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为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会计基础和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管理、企业薪酬制度政策等方面。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企业会计准则》;

(三)《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四)《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

(六)其他相关文件。

三、检查组人员

组  长:傅标  五象新区管委会财政局财政监督科负责人

组  员:财政监督科梁雪友、权凤银、滕兰芝、国资债务科李英华。

联络员:权凤银,电话:0771—4259254

四、有关要求

(一)请你公司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提前准备与检查内容相关的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等资料(详见附件),并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完整。

(二)检查期间,请提供一间配备有打印(复印)机、网络等基本办公设备及条件的办公室供检查人员使用,并将检查资料分类放置于办公室内,以确保检查工作高效开展。

(三)请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熟悉财务工作的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协调相关检查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检查组联络员联系。

附件:1. 被检查单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2. 被检查单位承诺函

      3. 被检查单位会计人员配备统计表

      4. 被检查单位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表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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