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垃圾分类办关于做好2021年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家庭及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南垃圾分类办发〔2021〕31号)要求,现将经开区推荐评选南宁市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家庭、个人结果公示(详见附件:1、2、3)如对上述公示单位、家庭和个人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6月14日前直接送达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金凯总部经济大楼20楼城市管理局2002室;邮政编码:530031;联系电话:0771-4516141)。
附件:
1.
南宁市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突出个人信息汇总表.docx
2.
南宁市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信息汇总表.docx
3.
南宁市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文明家庭信息汇总表.docx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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