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对《南宁市“两港一区”(跨境工业区)陆港片区竖向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修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五)《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六)《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
(七)《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八)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
(九)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2016)
(十)防洪标准(GB50201-2014)
(十一)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2019年版)
(十二)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
(十三)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主要由经开区一期、经开区二期、南宁国际铁路港片区、铁路港南片区组成,总面积约47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
三、主要内容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进行编制,并达到有关部门评审及报批的要求。规划内容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布局要求,规划成果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规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背景研究、现状分析、规划目标、总体排水分区、竖向规划分区、分区竖向设计、土石方估算等专项内容,能满足各项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满足陆港片区主干道路工程、交通组织的规划设计要求,能够指导陆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相关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及道路单项工程竖向设计。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公示时间为30日(自然日),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四)南宁五象新区-经开片区投资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
同时,将从2026年4月1日起(共3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或邮寄)至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22室,邮编:530031,联系电话:0771-4517345。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日
关联文件: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