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南宁学院项目调整)

2026-03-25 09:00     来源: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南宁学院项目调整事宜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北侧、永福南路东侧。

二、调整理由

为深化应用技术大学建设,落实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推进南宁大学建设的需要,南宁学院根据自身规划建设的实际使用情况,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总平图等内容进行调整。

三、主要调整内容(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

(一)建筑及布局的调整

拟增建14#学生宿舍楼。

(二)指标调整

1.总建筑面积由674772.37㎡调整为696281.99㎡;计容面积由619829.08㎡调整为639253.33㎡;地下室建筑面积由53822.63㎡调整为54134.45㎡,其余指标变化详见公示图。

2. 容积率由0.82调整为0.85,建筑密度由15.63%调整为15.9%,绿地率由35.02%调整为35.05%,机动车位由1626个调整为1706个,非机动车位为6777个不变。

综上所述,上述楼栋调整后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具体详见附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四、公示地点

(一)南宁学院项目现场。

(二)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四)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同时,将从2026年3月24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的查询方式。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6年3月25日至4月2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952758,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

特此公示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3日

关联文件: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规划设计

  • 中长期规划

主办单位: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我们:0771-4952350    0771-4919311(政策咨询)    0771-4952621      0771-5806179(招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