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明阳校区项目总平调整)

2025-12-25 09:00     来源: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明阳校区项目总平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明阳四路10号

二、主要调整理由和内容

(一)调整理由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由于学院正常运营需求,为了满足在校师生使用、合理布局的原则,以建筑功能的实用性要求,拟在该院明阳校区增建教师宿舍、实训用房和活动用房,特申请对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明阳校区项目总平方案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1.在原10层3#学生公寓屋顶进行局部加层,拟加层建筑面积2045.67平方米,作为教师宿舍使用。

2.在3#学生公寓和4#学生宿舍之间增建一栋3层的4#学生宿舍裙楼,建筑面积601.88平方米,作为实训用房和活动用房使用。

3.在4#学生宿舍、5#学生宿舍曾建一栋2层的5#学生宿舍裙楼,建筑面积741.28平方米,作为实训用房和活动用房使用。

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226116.75平方米调整为229291.91平方米,容积率由1.1调整为1.12,建筑密度由19.07%调整为19.36%,绿地率保持40%不变。具体详见公示图。

三、公示地点

(一)南宁五象新区-经开片区投资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

(二)广西演艺职业学院明阳校区项目现场(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明阳四路10号);

(三)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四)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规划调整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5日)送达五象新区自然资源局经开片区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516710),邮寄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21室,邮编:530031。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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