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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25 16:08     来源: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通过经开区官方网站(jkq.nanning.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经开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联系(地址:南宁市经开区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3栋3楼336室,邮编:530033,联系电话:0771-497232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落实党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按照自治区《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1年南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围绕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壮美广西的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更高质量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新贡献。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坚持扩大重点领域公开范围和力度,深入推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共公益事业领域、脱贫攻坚领域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通过经开区官方网站公开信息3605条,微博公开信息650条,微信公开信息1246条,头条号公开信息321条,通过政民互动平台栏目回应公众关切热点或政务舆情106次,向“一中心两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125份。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经审查,同意公开答复数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2 件,其他处理的6件。经开区暂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  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在经开区官方网站分别设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政策法规发布专栏,分别集中转载各层级制定的政策法规并做好实时更新。梳理我委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形成目录并在经开区官方网站“依法行政公开-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发布,并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相关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情况

健全完善本级《新媒体管理办法》《舆情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规范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规定》《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网站管理及信息发布制度》《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工作部署推进经开区官方网站集约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1.在经开区政务大厅开展民主评议,共收到有效调查问卷66份,问卷内容主要涉及政府信息的含义、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的关注点、政府信息的关注渠道、政府信息获取的便捷性等方面,并在经开区官方网站向社会反馈评议结果。

2.在经开区官方网站公布经开区2020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经开区2021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中期评议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3.截至2021年12月,通过经开区官方网站公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8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的内容过于简单,深度不够;工作主动性需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还不到位。今后,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整改: 一是加强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二是加强公开的时效性、常规性、固定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机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暂不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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