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文件要求,五象新区管委会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五象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1楼,邮编:530221,电话:0771-495237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构,落实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五象新区管委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工作变动情况,今年对五象新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相应调整。五象新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同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项年度经费。机构、人员及专项经费的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我委结合职能特点和运行实际,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分别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应急处置机制、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案、新闻发布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制度的完善有利于五象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也充分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本年度,我委以简明实用、方便群众、有利工作为原则,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更新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和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运行情况
我委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本年度五象新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宣传栏、办公场所LED屏及滚动屏、办事指南等多种平台推进五象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由办公室对接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五象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和其他用于宣传的电子设备开展检查、更新、维护工作,确保五象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相关信息通讯设备安全正常运行。我委不定期举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专题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提高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为下一步更好开展此项工作打下了基础。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一是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考核,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实施责任追究。二是通过五象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五象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开展线上社会评议,回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调查问卷,并通过五象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
(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五象新区本级、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
2.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五象新区管委会各部门项目行政许可审批、备案信息公示》、《五象新区管委会各部门项目行政双公示台账》、《五象新区2019年1-12月(开)竣工项目》等227条信息。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国有土地使用权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2019年度五象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开出让计划》、《五象新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结果公示》、《五象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结果公示》、《五象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结果公示》等48条信息。
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发布《2019年1-12月五象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等12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4 |
增加345(条) |
55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 |
0 |
1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2019年数据) | |
行政处罚 |
44 |
减少11(条) |
3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0 |
1536.02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五象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及相关案例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二是信息公开载体和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与丰富。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和逐步完善。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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