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33182 | 效力状态:有效 |
| 发文单位: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 标 题: 关于印发《南宁五象新区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五象管委规〔2025〕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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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现将《南宁五象新区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1月25日
南宁五象新区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南宁市建设面向东盟的国际人才高地决策部署,聚焦发展面向东盟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现代金融、科技服务、数字经济、总部经济、跨境电商、商贸物流、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脑机接口等新兴和未来产业(以下简称重点发展产业),促进形成“聚产引才、依产育才、为产留才、以才兴产”的产才融合发展新格局,结合五象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措施
1.支持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对五象新区重点发展产业企业获得南宁市“邕江计划”顶尖人才专项、领军人才团队专项项目资助的人才项目,按南宁市资助金额的10%给予配套支持。对面向东盟的人工智能等领域新引进由顶尖人才(自治区高层次人才A层次)领衔的创新创业项目,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牵头部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党政办公室(组织人才局)〕
2.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对符合五象新区重点发展产业方向,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名次的项目人才团队新注册企业落地五象新区,给予最高50万元落地奖励和相关场租补贴支持。〔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才局),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3.支持重大产业项目配套引才。支持五象新区重点发展产业新招引项目设立高端岗位用于引育高端人才,对获聘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才局)、投资促进局〕
4.支持产业企业“以产聚才、以才促产”。对五象新区重点发展产业新增入规入库或工业产值(营业收入)实现增长5%以上的存量规上限上企业或当年形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人才引育支持。〔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才局),责任部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商务和贸易发展局等〕
5.支持引育高层次人才。对五象新区重点发展产业用人单位新引育南宁市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按南宁市相关高层次人才引育奖励的20%给予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一次性配套奖励。〔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才局),责任部门:财政局、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商务和贸易发展局、投资促进局等〕
6.支持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对五象新区重点发展产业用人单位新引进符合五象新区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岗位条件的人才,每年择优评定不超过50人,每个单位最多5人。对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其所在用人单位分别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租房或购房补贴。〔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才局),责任部门:财政局、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商务和贸易发展局、投资促进局等〕
7.支持青年人才实习、就业入住人才公寓。对在校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世界前100名大学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本科生,以及港澳台地区或东盟等国家外籍本科以上青年人才到五象新区重点发展产业用人单位实习,可申请最长3个月优惠租金入住人才公寓。实习期结束后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现行人才公寓政策给予支持。〔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才局),责任部门(单位):财政局、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商务和贸易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南宁城投集团等〕
8.给予青年人才租房补贴。对五象新区重点发展产业用人单位新引进契合主营业务发展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世界前100名大学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本科生和技师以上技能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或东盟等国家外籍本科以上青年人才,在五象新区范围内租赁非政策保障性住房,给予最高600元/月,最长12个月的租房补贴。〔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才局),责任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商务和贸易发展局、投资促进局等〕
9.给予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对五象新区重点发展产业用人单位新引进契合主营业务发展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世界前100名大学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本科生和技师以上技能人才,以及港澳台地区或东盟等国家外籍本科以上青年人才,在五象新区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商品住房,给予最高1500元/月,最长12个月的购房补贴。〔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才局),责任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商务和贸易发展局、投资促进局等〕
10.支持举办面向东盟的人才交流活动。对牵头举办较有影响力人才交流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机构,根据活动内容、规模、社会影响力等情况,经管委会认定的,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补助。〔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才局),责任部门:财政局、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商务和贸易发展局、投资促进局等〕
11.完善面向东盟的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面向东盟的国际人才港,打造多功能、全周期的人才服务平台,为东盟人才来邕留邕创业就业提供“一站式”通办服务。〔牵头部门(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人才局),南宁人才集团等〕
12.支持人才多样化生活优惠服务。依托五象新区区域生态资源、服务业资源优势,构建具有五象新区特色的多样化人才生活惠享清单,为人才在酒店餐饮住宿、影院观影、公园游玩、娱乐健身、购置汽车、消费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才局),责任部门(单位):商务和贸易发展局,南宁人才集团等〕
二、附则
以上扶持措施适用于在五象新区内生产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重点发展产业企业(机构)及其引育的相关人才。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受理和兑现。对既适用自治区、南宁市政策相关规定,又适用以上措施,无特别说明的,一律先执行自治区、南宁市政策规定,执行后与本措施相比不足部分,可补充申领差额部分。同一年度单个用人单位人才引育奖补总额最高100万元。本措施与五象新区及属地城区其他政策措施存在同类或重复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申报人应在符合条件起6个月内向牵头部门提出奖励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本措施所涉奖补资金均为税前人民币金额。
本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应用问题由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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