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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26068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五象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成文日期:2019年11月11日
标  题: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五象新区产业类项目用地带方案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五象管委发〔2020〕29号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8日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五象新区产业类项目用地带方案出让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9-11-18 09:45     来源:五象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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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五象新区产业类项目用地带方案出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11日

五象新区产业类项目用地带方案出让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产业快速发展,实现新区高质量建设发展目标,按照事前管标准、事中简审批、事后重监管思路,特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实施范围

五象新区范围内新出让的产业类项目用地,含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创新型产业用地等。

二、实施目的

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落实产业项目落地、审批、建设,大力提升审批和监管效能,通过实施该细则达到“选址即定型”、“拿地即发证”并最终实现“拿地即开工”的工作目标。

三、实施细则

(一)项目选址即定型阶段

在项目招商对接前期,管委会经投局及规建局积极指导服务项目前期代理提交《项目策划书》,策划书文本除包括基本的文字内容外,还应包含根据项目策划的建设内容体量和用地规模需求模拟的概念性《总平布局方案》、《总体鸟瞰简图》。由管委会规建局据此对项目进行综合研判,并按匹配度开展精准选址。选址按程序审定后也即按法定规划锁定具体地块的规划建设特征型态。

(二)项目拿地即发证阶段

方式一,由管委会规建局根据即将计划出让的产业地块范围、规划条件及建设条件要求通过向社会征集方案等方式确定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深度原则上须满足《南宁市房建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报建方案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南自然资发〔2019〕2310号)的要求,并符合所属的产业类型业态)。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作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附件交由管委会国土局纳入土地出让文件一并进行挂牌公告。在公告中明确土地竞得人须按公告方案实施建设,并在签订的土地出让文件中予以约束。

方式二,对产业地块招拍挂出让时,要求土地竞买申请人在土地竞买报名截止日前提交经管委会规建局及经投局联合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土地。设计深度原则上需满足南自然资发〔2019〕2310号文件的要求,并符合所属的产业类型业态。

同时,土地出让还须要求土地竞买人承诺如取得项目用地,将按照竞买前提交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建设,并在签订的土地出让文件中予以约束。

按上述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竞得人在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获得管委会规建局对总平、单体方案的批复,并可同步一次性办结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由管委会规建局主动服务送证上门,实现“拿地即发证”和项目业主“一次也不用跑”的目标。

(三)项目拿地即开工阶段

在项目用地挂牌公示期及摘牌拿地签订土地合同协议前,土地竞买申请人可根据土地出让公示或者土地竞买时提交的审查通过的用地总平、建筑单体方案同步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前准备工作。土地竞买申请人摘地并签订土地合同后,如能提交完成设计的施工图,并作出技术承诺(含绿建、海绵、人防、消防等技术规范相符性)即可申报项目施工许可手续,管委会规建局按即办件核审符合后即可当场办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可开工”的目标。

四、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对于按本实施细则审批的产业类项目,新区将另行制定相关配套监管机制,通过批后抽检复检、建设过程跟踪监管、信用体系惩戒等制度的建立,全面把控产业项目的依法依规建设全过程。

五、为加快推进产业项目的建设,土地竞得人需承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作为履约监管条件。

六、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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