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1896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10日 |
标 题: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电力预装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南自贸管委发〔2022〕9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6日 |
各有关单位:
经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二十九次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2022年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电力预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1月10日
2022年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电力预装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自贸试验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服务水平,打造国际一流的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标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实施,加强衔接协同,加大资金投入,突出创新引领进一步压减自贸试验区企业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落实强首府战略,为企业发展“筑巢引凤”,全面提升自贸试验区“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内根据用户潜在用电需求提前开展“电力预装”工作,打造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即插即用”示范区。出台配套的统筹国土空间与配套电力设施及用地规划建设、优化电力接入工程审批、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电力专项规划等“一揽子”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专属政策。根据招商建设规划及企业项目落地进度,提前实施电网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实现企业项目用电“即插即用”,“即插即用”示范区范围内10千伏高压单电源用电报装业务办理全流程平均用时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低压居民全流程平均用时压缩至2个工作日,低压非居民全流程平均用时压缩至4个工作日。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时间(SAIDI)不超过0.5小时,年平均停电频率(SAIFI)不超过0.5次。用电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获得电力”水平迈上新台阶,条件成熟时扩大至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全境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信息共享,超前预装电力接驳点
供电企业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及多途径政务信息共享,将区域电网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深度融合。根据政府国土空间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各项目土地性质,网格化区域负荷预测,用户潜在用电需求及用电时序,提前做好项目准备,提供业扩延伸、电力规划调整、线路迁改等多种途径将电源接入点预先安装至客户地块用电红线边。积极衔接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为相关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支撑。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牵头单位: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南宁供电局。配合单位: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建设局、发展改革和投资促进局、制度创新局、协调指导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二)推动骨干网架建设,优化配网网架结构
根据辖区“十四五”规划目标,发挥属地协调作用,加快推进新建远洋、春华等变电站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区域供电能力,确保满足区域内“十四五”期间用电需求。加快利华站、花泥站、慧成站规划新建线路以及新建变电站配套出线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存量线路自动化设备改造,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牵头单位: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建设局、南宁供电局。配合单位: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2年-2025年持续开展】
(三)流程优化,压减获得电力耗时
在全面低压用户“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质量推行高压用户“三省”(省时、省力、省钱)服务的基础上,推广主动办、线上办、联席办、一次办的“四办”举措,进一步优化办电流程、压减办电时间。【牵头单位:南宁供电局。配合单位: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四)进一步降低办电用电成本
在落实2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客户实施低压延伸到户的基础上,对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压客户优先使用公用线路供电,实行就近就便接入电网,2022年1月1日(含)之后落户南宁片区加贸物流板块(含南宁综合保税区)符合重大战略规划的外资企业项目可优先延伸至用户红线边。重点围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维、融资租赁、分布式光伏建设、企业能效提升等一系列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开展合作,为“即插即用”示范区定制个性化综合能源服务方案,打造集能源生产、服务、展示等为一体的绿城低碳示范园。按照《南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拿地即开工”(3.0版)改革的通知》(南工审改办发〔2022〕6号)“拿地即开工模式办理施工临时用电”的要求,在示范区范围内全面推广临时用电租赁共享服务,通过供电设施以租代购等方式满足用户临时用电需求。【牵头单位:南宁供电局。配合单位: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投资促进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协调指导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五)统筹国土空间与配套电力设施规划建设
出台规范电力管沟的建设管理规定,规范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内电力管沟的建设管理,确保市政道路(含桥梁)同步配套电力管沟建设,实现城市道路建设项目与配套电力管沟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成投运,明确电力管沟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各方职责;在新项目开工建设前结合片区负荷发展及周边电力设施实际情况,将公用接电设备规模及落点方位,同步纳入相应地块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供电企业应会同建设单位同步启动配套公共电力设施的前期设计及建设工作。【牵头单位: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南宁供电局。配合单位: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建设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六)扩大涉电项目行政审批优化范围
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获得电力”工程市政园林类行政审批的通知》(南审批规〔2022〕1号)基础上进一步作出优化。将适用情形扩大至包含“涉及城市次干道、主干道及尚未移交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机构进行管理养护的道路”;将实行“免审批”的项目范围扩大至包含“由电力用户自建或由供电企业负责建设电动汽车汽车充电服务设施高、低压接入工程”。【牵头单位: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南宁供电局、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制度创新局。配合单位: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良庆区城市管理局、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七)制定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电力专项规划
分析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电力发展的趋势,梳理片区各类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制定适应南宁片区发展需要和保证安全供电要求的电力专项规划,深入推进智能电影网建设,完善自贸试验区网架结构,支撑南宁片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南宁供电局。配合单位: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建设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良庆区人民政府、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南宁供电局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本地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台账,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在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建设工程及用地规划许可各阶段实施审批信息共享应用,协同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电力预装工作,及时报送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供电企业规范用电报装服务,制定电力预装工作配套服务措施及流程,及时作优化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加强用电报装服务跟踪,及时发现用电报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自查提高报装效率。
(三)强化监督检查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各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评价考核及激励机制,将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纳入业绩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党政办公室、协调指导局将通过检查、抽查、专项督查、约谈等方式,对各单位、部门开展督导和指导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四)加强工作宣传
各有关单位积极对接中央、地方主流媒体,通过电视新闻、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多途径宣传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新举措及取得成效,积极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