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五象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26 17:26     来源: 南宁五象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五象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服务商积极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五象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法律顾问项目

项目编号:WXJJ-ZB-2025-002

二、服务范围及采购预算:

(一)服务范围:

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为采购人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类事项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劳动人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等领域的法律问题解答,出具书面或口头法律意见。

2.合同管理服务:参与采购人各类合同(如采购合同、服务合同、劳动合同等)的起草、审查、修改工作,就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风险点提出专业建议。

3.合规与风险管理:结合采购人业务特点,开展合规体系建设咨询,识别运营中的法律风险点并提出防控方案;针对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及时提供合规培训及应对建议,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教育和培训。

4.纠纷处理服务:代理采购人参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纠纷案件,制定纠纷解决方案,开展证据收集、文书起草、出庭应诉等工作;对于非诉纠纷(如协商、调解),协助采购人制定谈判策略并参与沟通协调;完成管辖地在南宁市内的诉讼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或者涉及劳动纠纷的案件,乙方不再收取费用(每年5件);超出范围的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用按投标时乙方承诺收取。

5.专项法律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如投资、并购、资产重组等)的法律尽调、方案设计及合法性论证,协助处理股权结构调整、规章制度制定等专项法律事务。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次磋商的服务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或南宁市司法局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配备给招标人的注册专职执业律师至少3名(全部应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具有1名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且为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副主任及以上);

(二)在广西南宁市有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广西区国资委或南宁市国资委法律顾问库备案,且有组织和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含总所或南宁本地分所);

(三)有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四)律师事务所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5日9:00-11:30,15:00-17:00(工作日)到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2号锦兰公馆S2号商业楼南宁五象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楼成本合约部办公室(203)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标人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由本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代理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前往: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

(五)检察院开具的竞标人及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出具时间必须在有效报名时间以内),以上证件或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6年1月6日15时整前,在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2号锦兰公馆S2号商业楼南宁五象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楼会议室(203)递交,逾期不受理。

(二)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26年1月6日15时整,在南宁五象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楼会议室(201)截标,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三)磋商时间及地点:于2026年1月6日15时整截标后,与响应供应商磋商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2号锦兰公馆S2号商业楼南宁五象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楼会议室(201)(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六、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五象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2号锦兰公馆S2号商业楼二楼、三楼

联系人:蓝工

电话:0771-4955240

九、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五象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风控部(监督电话:0771-4114351)

南宁五象经开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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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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