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19〕53号)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实施指引(2023 年版)的通知》(南自贸管委发〔2023〕13 号)有关规定,经审定,海螺(广西)控股有限公司、鑫玖林业有限公司、广西润鑫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均已认定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总部企业,符合总部企业落户开办补助政策条件,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7-14日(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委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联系方式无效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2024年2月6日
联系人:朱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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