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局辖区的1家食品生产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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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GZJ25450000620231665 |
样品名称 |
白砂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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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
2025年3月5日 |
型号规格 |
250克/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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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单位 |
南宁冠海食品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 |
南宁市江南区鑫味源副食调料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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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不合格项目 |
色值 |
检验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南宁冠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白砂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公司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60元;(二)罚款4800元;罚没款合计4960元。
三、原因排查
排查原因情况:上述批次白砂糖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储存和销售过程中环境温度偏高和存放时间太长,造成该产品色值数值偏高。
四、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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