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楞塘中湖排水系统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项目名称:楞塘中湖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楞塘中湖
三、建设单位:南宁五象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环评编制单位: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五、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
六、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见电子文本附件)。
七、联系电话:0771-4795116、0771-4304298
八、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自贸区南宁片区综合服务大厅五象建设项目联审B220窗口。
九、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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