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信息公开

2022-03-04 15:39     来源: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一、批复名称: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良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二、批复文号:南审五象环建〔2022〕1号

三、批复时间:2022年3月2日

四、批复文件:见附件

五、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4952511,通讯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27室。

 

                              2022年3月3日

 

 附件: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良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南审五象环建〔2022〕1号

 

南宁市良庆区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的《良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第三款的规定,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良庆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项目代码:2020-450108-84-01-043550)。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位于南宁市良庆区良兴路南侧、凤朝路东侧(具体位置详见报告书附图),总用地面积5133.54m2,拟建一栋8层综合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11091.1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305.28m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3785.82m2。主要设置实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不设门诊及病床,不进行手术,不提供吸毒人员检测和疾病治疗等服务,主要对致病原等进行取样检测。项目总投资822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1.20万元。

三、项目应严格按《报告书》要求执行相应环境标准,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四、项目须按申报的工程内容进行建设,如建设规模、地址、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申请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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