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乐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南宁市乐晟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资扩股、章程变更事项予以审核的请示》(乐晟小贷办报〔2024〕001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增资扩股变更
同意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由2000万元增至400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由原股东南宁乐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东结构未发生变化,增资扩股前南宁乐晟科技有限公司独资,出资额2000万元;增资扩股后南宁乐晟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股权占比100%)。
二、公司章程变更
原章程第三章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人民币”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人民币”; “出资额2000万元”修改为“出资额4000万元”。
三、换发经营许可证。增资扩股完成后,你公司须凭验资报告复印件、股东名册及经营许可证原件到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换发经营许可证。
四、变更市场登记手续。自换发经营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凭本批复和换发后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其他市场监管局规定的材料办理变更市场监管登记手续。
五、登录更改信息。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更新公司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备案。
特此批复。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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