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信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南宁市信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章程变更的请示》(南信小贷司〔202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原章程第二章第四条公司住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401号南宁航洋信和广场1号楼二十六层2618”修改为“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9号天健·国际公馆B座712号”。
二、变更市场登记手续。你公司须在20个工作日内凭本批复、营业执照以及其他市场监管局规定的材料办理变更市场监管登记手续。
三、换发经营许可证。你公司完成市场监管部门事项变更登记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住所变更备案材料、本批复复印件、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原件报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并换发经营许可证。
四、登录更改信息。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信息系统更新公司相关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备案。
特此批复。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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