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百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南宁市百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请示》(南百纳小贷司报〔202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同意免去叶兴淼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职务,核准李畅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任职资格。
二、请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三、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你公司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从业人员信息。
特此批复。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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