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宁五象新区高层次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五象管委规〔2025〕2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受理初审、材料核验等程序,现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期满前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向我局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206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201
监督电话:0771-4952332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管委会组织人才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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