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管委办函〔2022〕2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3月24日,我委对部分逾期未补正容缺材料的企业进行了通报。近期,南宁市万科庆歌路房地产有限公司、南宁市万科良庆湖房地产有限公司、南宁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南宁金诺投资有限公司、南宁金之库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恒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已补正相关容缺材料。经研究,现将上述六家企业退出未履约践诺通报名单。
此函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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