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五象新区明辉路五象明珠小区附近增设手动红绿灯的建议》(DH0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位于宋厢路南侧的天桃实验学校小学部(明月校区)、万科金域中央、宜家商场与北侧的五象明珠、广西规划馆、广西旅发集团,行人和非机动车来往需要跨越宋厢路中分带人行道,确实存在一定的交通隐患。
根据您的建议,我委已要求宋厢路业主五象投资公司尽快拟定交通设施增设方案报管委会审定。
诚挚感谢您对五象新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施作伟;联系电话:0771-4929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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