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泽伦、庞晓民委员:
你们提出的第12.04.080号、12.04.184号提案收悉。按照市政协同类提案集中办理的要求 ,现对集中办理的上述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进行答复:
一、关于走“实质性”公司化经营方式的建议
目前 ,南宁市共有773辆农村客运班线车辆 ,286条农村客运班线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 ,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禁止挂靠经营”、第三十四条“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以及第三十五条“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 ,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 ,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等相关规定 ,经排查 ,以上农村客运班线车辆的所有人信息及经营许可证信息均为运输企业 ,农村客运班线的经营者也均为运输企业。
同时 ,我局严格按照“五统一”(即统一车辆产权关系、统一运输生产组织、统一财务收益分配、统一人员劳动关系、统一经营管理责任)标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二、关于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市场的建议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充分发动乡镇交管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警保合作”劝导站和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等“两站两员”作用 ,强化日常巡查和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加强辖区危险路段和通往各乡、村主要道路的管控 ,及时劝导、纠正农村客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积极联合辖区公安、应急、农机等部门 ,加强对县乡道路和低等级公路的管理 ,严格查处非客运车辆、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避免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三级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同时 ,督促农村客运经营者做好农村道路客运源头管理工作 ,按时开展农村道路客运从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与学习培训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车辆动态监控管理 ,严禁“三超一疲劳”行为发生 ,杜绝源头安全隐患的存在。
三、关于打造综合客运枢纽站的建议
我市在推进实施凤岭综合客运枢纽、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等工程建设时 ,设置了客运车辆落客区、停靠点 ,客运车站与南宁东火车站、机场的接驳 ,同时兼顾旅游集散功能 ,提升和拓展枢纽功能。下一步 ,在实施南宁火车站改建、新建五象火车站等项目时 ,将进一步落实代表建议 ,深化相关设计方案 ,强化客运车站落客区、停靠的规划设计 ,实现“零距离换乘”。
我市正在研究制定符合南宁市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升级发展的实施方案 ,按照“一站一策”原则 ,在深入了解南宁市7个一级客运站发展现状的基础上 ,选取一个汽车客运站作为试点 ,研究提出客运站转型升级的有关政策措施 ,明确相关实施任务、部门分工和工作计划 ,建立健全综合开发推进工作机制。并引导企业结合客运站自身运营发展情况 ,充分考虑日常和高峰时段客流需求 ,优化售检票、候车、安检、发车等功能服务区规模 ,释放过剩的场站资源 ,降低设备和人员成本;利用闲置场地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物流仓储设施设备、停车站等 ,拓展客运站站场服务功能 ,推进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
同时鼓励引导客运企业利用既有的客运资源 ,拓展旅游服务 ,实现道路客运和旅游深度融合 ,为游客提供“客运+门票”或“客运+景区门票(多为首道门票)+餐饮+住宿+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导游”等全流程服务搭配套餐。我市已通过开通旅游客运专线、班车客运、旅游包车、城市公交等多种运输方式 ,实现了对我市AAA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全覆盖服务保障 ,并通过发展农村客运 ,持续深化农村客运补贴 ,基本覆盖了乡村游相关景区和特色村寨。旅客能够方便快捷地通达全市各旅游景点以及部分区内其他地市旅游景点 ,我市旅游运输的运力供给较为充足。
四、关于构建“客货邮”融合发展新模式的建议
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商务、供销、邮政管理等部门深入推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工作 ,通过实地调研、开展座谈等形式 ,结合实际情况 ,参照《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建设运营要求和评定标准(试行)》重点指导、统筹推进横州市、青秀区、兴宁区在现有的基础上 ,不断整合物流资源 ,改造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 ,以共享扶持政策、站场资源、运力资源、共建运输服务网络为重点 ,完善农村客货邮基础设施设备和政策扶持 ,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客货邮样板模式 ,持续推动农村客货邮深度融合发展 ,促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和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运行。2024年7月 ,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同意推荐青秀区、兴宁区、横州市三个区(市)申报2024年度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工作 ,现已按程序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
五、关于推出特色客运班线和建立个性化预约服务机制的建议
积极探索特色客运班线、个性化预约响应等灵活多样的农村客运新模式 ,打造均等化城乡出行服务系统 ,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 ,鼓励通过电话预约、网络平台一键叫车等方式提供精准便捷的乘车服务 ,从而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我市部分县(市、区)已针对春种秋收农忙时节、圩日、周末等开通客运班线、预约响应农村客运模式。例如 ,隆安县开通了延伸至乡村的5条“圩日班”公交线路、动员支持客运企业提供预约车服务;武鸣区开通了5条“周末班”农村客运班线;上林县开通了隔日班车、周末班车、赶集班车和滚动发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农村客运。目前 ,南宁市102个乡镇和1385个建制村通畅率、客车通达率均达到100%。农村客运班线主要以赶集班、周末学生班为主 ,预约定制化服务为辅的运营方式 ,如有公务、就医、务农、春耕、秋收等季节性出行需求 ,采用预约定制化服务均可满足出行需求。
六、关于试点采购经济适用的新能源车的建议
以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 ,不断优化农村客货邮融合运输方式 ,推动从事农村客货邮融合运输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车辆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广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创建期内 ,青秀区计划新增8辆符合《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选型技术要求(试行)》的新能源农村客货邮运输车辆 ,预计投入资金640万元;兴宁区将根据《广西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方案》 ,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客运企业开展合作 ,结合区域邮件快递和小件农产品代运数量和需求特点等 ,计划优先投入20辆新能源农村客货邮运输车辆。
七、关于用好用足政策保障机制的建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补助市县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工交〔2023〕90号)精神 ,南宁市财政局2023年12月29日印发《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门预算补助市县资金预算的通知》(南财工交〔2023〕443号) ,下达我局2024年自治区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资金(承运人责任险补贴资金)75.18万元 ,我市已按时做好上述资金的拨付 ,并从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75.18万元按1:1配套资金拨付。
2024年7月 ,我局组织召开了南宁市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专题研究会议 ,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的通知》等文件 ,组织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收集、汇总、审核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相关客运企业的申报材料 ,编制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分配方案 ,加快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拨付进度 ,推动农村客运可持续运营 ,全力保障全市1385个建制村通客车“开得通、留得住” ,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运输保障。
下一步 ,我局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关于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补助资金和政策支持 ,及时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 ,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同时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项目进行整合 ,引进社会资本以PPP等模式规范参与建设 ,解决项目资金瓶颈问题 ,推进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
八、关于研究县际交通短板、制定攻坚计划的建议
补齐县际交通短板 ,对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县际交通补短板相关工作。为提升完善县际及重点乡镇之间的公路网络 ,我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南宁市公路网规划(2021年—2035年)》 ,谋划了一批服务县乡发展、补齐县际交通短板、衔接重要节点的公路项目 ,近期计划建设规模约500公里 ,总投资超175亿元 ,目前正按条件成熟度分轻重缓急逐步实施。2023年 ,我局配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开展了农村公路补短板研究调研 ,梳理分析了农村公路建设需求的痛点难点 ,重点聚焦县际间、县城与乡镇之间的交通联系等不平衡问题 ,研究提出下一步举措和方案建议。
2022年—2023年期间 ,我局多次深入马山县、邕宁区、江南区等县(市、区)调研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全面摸排县乡联网路等一批项目建设进度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如因贵南高铁施工造成严重损坏的武鸣至乐圩公路府城至林圩段等项目) ,并深入贵南高铁与034县道交叉点段对路外上跨并行类安全隐患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协调贵南高铁项目业主对034县道进行修复。
九、关于解决建设资金难题完善县际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议
目前 ,县际交通基础设施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市县两级财政资金 ,以县级财政资金为主。为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近年来我市结合中央投资、专项债券、一般债券、车购税补助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政策 ,建立项目库 ,积极申报当期符合条件的项目 ,并做好后续批次申报项目的储备工作 ,确保项目应报尽报、精准申报。2023年 ,我局申报了乐圩至周鹿公路等11个县乡联网路项目 ,并成功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1亿元。武鸣至乐圩(林圩至府城马山段)已纳入2024年“以奖代补”备案项目建设投资计划中给予建设支持 ,下达了国家及自治区(车购税)补助资金2989万元。同时 ,我局将按照国务院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要求 ,在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的前提下 ,争取通过3—5年时间 ,推动已落实资金来源的县际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分批有序实施。
诚挚地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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