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笃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良庆区良庆镇那黄村征地拆迁安置问题的建议》(第1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一“在现在预留的安置用地基础上,调整补充农民安置预留用地200亩”、建议三“尽快出让预留的安置用地”的意见
我委已根据良庆区政府提供的安置人口数(7640人),通过出让10宗那黄安置用地(那黄1、2、3、4、5、6、7、8、11、17号)解决6199人的安置问题,并预留3宗安置用地(那黄10号、五象新区14号及五象新区15号)用以解决1189人的安置问题。
关于您所提出的那黄10号预留的安置用地因变电站原因进行调整事宜,我委原则支持,14号西侧局部调整考虑到与变电站相隔道路及已无足够用地等原因,仍需我委自然资源局与良庆区政府进一步研究。关于“尽快出让预留的安置用地”问题,目前,由城区政府开展拟调整作为安置地块的土地出让推介工作,若有企业意向拿地,可通过“招拍挂”形式出该让安置用地;若无意向企业,建议可结合房票安置政策开展相关安置工作。
剩余约252安置人口缺口,建议通过房票安置政策解决,若良庆区政府认为确需补充该安置预留用地,我委与城区在前期对接中已达成预留意向,将积极配合城区解决那黄村安置需求。
二、关于代表建议二“加快建设已经成功出让的那黄村11、17号安置项目及5、6号安置项目的商铺,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农民安置物业(住宅、商铺等)。”的意见
那黄村11号、17号安置项目用地于2023年7月出让成交,目前11号地项目已动工建设、17号地项目尚未动工建设。根据出让合同约定,两个项目均应于2024年4月19日前开工,于2027年4月19日前竣工(其中安置物业部分于签订出让合同后24个月竣工交付),2024年4月,我委依程序将《建设项目开竣工提醒、督促通知单》下发项目业主,下一步将继续督促竞得人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加快建设。
那黄村5号地块的安置商铺已建成但未交付,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那黄村6号地块的安置商铺总平方案正在进行报批流程。目前,良庆镇人民政府及城区服务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已督促开发商加快那黄村5号地块安置商铺的装修及交付工作,以及推进那黄村6号地块安置商铺总平方案审批工作。
三、关于“尽快落实被征拆农民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
为加快落实那黄村被征拆群众养老保险补贴,良庆区政府正在根据现行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开展那黄村征地项目的养老补贴方案制订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那黄村第1、2、3、4、5、10、12、14、15、19等村民小组(生产队)的养老补贴核对工作,争取在2024年6月逐步进入资金兑付阶段。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宁瑞 联系电话:495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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