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良庆镇村(社区)服务基层群众场所(基层组织阵地)项目用地(办公用房)的建议》(第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五象新区规划中安排3—5亩零星边角地块作为良庆镇村(社区)落实服务基层群众场所项目用地”事项
我市已按有关规定在五象新区核心区范围内的已出让住宅小区和征拆安置预留产业用地中按比例配置社区服务用房。此外,五象新区规划布局的“邻里中心”对公用服务用房(1000平方米)、行政管理中心(7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300平方米),均可利用为所提良庆镇村(社区)落实服务基层群众场所。目前,良庆镇范围内已出让了万科公园里小区东侧的邻家广场用地,已由南宁市的平台公司威宁集团拿地,由于威宁集团自身原因尚未建设。另外在书林路以东、坡务路以北规划了一邻家广场用地。因此,不再另行安排社区服务用房项目用地。同时,在“邻里中心”及居住小区也设置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中心、农贸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
二、关于“通过设置土地出让条件方式落实服务基层群众场所办公用房”事项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新时代突破新跨越的实施意见>等3个文件的通知》(厅发〔2020〕17号)、《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水平的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4〕124号)等文件要求,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可结合“邻里中心”设置。居民小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我委在土地出让时已纳入居住用地的出让条件中。城市社区居委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可结合“邻里中心”设置,同时,居住小区已设置有居委会用房(80平方米-360平方米不等),虽达不到500平方米,但也可充分利用。
三、关于“社区服务用房整合调整及空间利用”事项
建议由属地政府对移交的配套用房整合管理。目前,良庆区已成立专项工作组,正积极联系各小区开发单位开展配套服务用房的接收工作,力争2024年第二季度完成已建成小区配套社区服务用房的接收。
2024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宁瑞 联系电话:495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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