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134号提案的答复

2023-07-18 09:27     来源: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

方万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考证龙岗商务区支路8号路道路规划必要性的提案》(第1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龙岗商务区支路8号路城市规划问题

(一)根据2012年12月13日市政府批复的《南宁市龙岗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有效提高规划片区内部的土地可达性,片区道路系统规划采用“小街区,密路网”的形式,缓解“街道”与“道路”空间竞夺矛盾,其中支路道路网密度为5.36公里/平方公里。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因此,为落实《意见》工作要求,2018年11月14日市政府批复的《南宁五象新区龙岗商务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在道路交通规划中,打通各类“断头路”,加大了支路网密度,行成完整路网,片区建设需求和道路有机协同,支路功能以生活性功能为主,直接为用地服务。

(二)龙岗商务区支路8号路是根据片区法定控规进行设置,于2018年1月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50101201850001),该支路北接江湾路,南接新邕路,是该区域重要的南北向道路,承担重要交通疏导功能。同时该支路8号路须同步配套建设给水、排水、电网、燃气等管网设施,是构成整个区域的完整市政基础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若取消该支路,将对该片区污水、雨水的排放和燃气、电力的布施产生重大的阻碍,严重影响片区的整体发展。

(三)经核对该支路周边2012年以来的规划及建设情况,其所在区域周边的城市建设均是严格按照规划的功能布局进行实施的,其中邕宁区蒲庙镇和合村莲花坡2队产业综合楼、邕宁区蒲庙镇和合村那乜坡2组三产综合楼、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煤炭地质局总部基地、广西经济对外交流中心等项目均在该支路8号路开设有机动车出入口。若取消支路8号路,上述项目的车辆出行将受到影响。

(四)经我委与龙岗商务区支路8号路龙庭水岸段及邕宁高中段的项目业主邕宁城投公司对接,该段道路已于2021年3月26日开工建设,其中龙庭水岸段已完成道路开挖,邕宁高中段已完成排水工程,累计完成产值2133万元,拨付工程进度款1256万元,目前因政府财政紧张,该支路已处于停工状态。若取消该道路,将造成前期投入资金流失从而引起施工单位索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审计风险。

二、关于邕宁高中西北侧校门与支路8号路重叠问题

(一)经核,原南宁市规划管理局于2012年11月29日核发的邕宁高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50101201250009号)及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包含了实际用地、道路用地和绿化用地,在该红线图中邕宁高中西侧已明确有规划道路(为目前正在实施的龙岗商务区支路8号路);根据已批复的邕宁高中总平方案(审批号:GH20120068),学校西北侧校门出入口设置部分已超出邕高的实际用地范围,侵占了道路用地范围。考虑到当时该支路8号路未实施,为支持学校当时条件下的便利使用,核发了学校侧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0101201450486号),学校西北侧门位于学校实际用地范围内,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经现场核实,该侧门实际建设与规划审批情况基本一致,不存在与规划建设不符情况。

(二)根据龙岗商务区支路8号路规划设计方案,K1+560-K1+580处的转弯半径与邕宁高中西北侧门卫室存在重叠,如该道路按此实施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鉴于该道路已列入城建计划并已开工建设,且邕宁高中西北侧机动车出入口设置不符合《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距离支路交叉口不宜小于20米的规定,因此,建议在学校西侧支路8号路结合学校现有机动车道路新增一处机动车出入口,原西北侧出入口可作为消防出入口进行保留,用于应急通道,平时禁止出入。

三、关于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问题

根据《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关于南宁市龙岗商务区支路8号路涉及广西开放大学五象校区路段建设问题专题会议纪要》(五象自然资会议纪要〔2022〕51号),为完善路网建设,同时保障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资质,同意暂缓支路8号路涉及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路段建设,待该校通过办学评估后,如遇该路段建设需要,校方需无条件移交该路段管理权,拆除路段上的各类临时设施设备,确保道路顺利完成建设。

为保障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东、西校区师生往来安全,支路8号路涉及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段建设方案可考虑设置东、西校区内部连通过道等方案措施,解决学校内部管理问题。

综上,从城市规划、道路功能及建设进展和政府资金投入考虑,我委认为不宜重新论证龙岗商务区支路8号路的必要性,此外,邕宁区人民政府在与我委工作对接会上,对不宜取消支路8号路道路建设已达成一致意见,道路的建设时需充分考虑中期、远期方案进行实施建设,以保障城市功能的合理性和路网的完整性。

感谢您对新区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曾繁欣,联系电话:4952603)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答复

主办单位: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我们:0771-4952350    0771-4919311(政策咨询)    0771-4952310      0771-5806179(招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