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06-14 17:00     来源: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

李秋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良庆镇7个村(社区)服务基层群众场所(基层组织阵地)项目用地(办公用房)的建议》(2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五象新区规划中安排5-8亩零星边角地块,为良庆镇7个村(社区)落实服务基层群众场所(基层组织阵地)项目用地的建议

五象新区管委会管理区域范围含良庆区良庆社区、那黄村、坛泽村、新村村、玉洞村、禄尧村、平乐村、那平村和新团村等9个村队,已落实及规划预留110宗安置用地(建成42宗,在建34宗,预留34宗)。根据《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南府规〔2018〕38号)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于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良庆区采用“引入社会资金合作开发方式建设安置物业的方案予以安置”,被拆迁村民可享受85㎡/人的安置物业(含60㎡建筑面积的回建住宅、5㎡建筑面积的回建物业商铺、15㎡建筑面积的产业商铺、5㎡建筑面积的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该5㎡的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用于被拆迁村民的公共管理、文化体育、环境卫生、医疗保健、安全保障等设施建设。经初步统计,五象新区管委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良庆区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9.8万平方米,其中建成约10.9万平方米,在建约8.9万平方米。

二、关于通过设置土地出让条件的方式落实服务基层群众场所(基层组织阵地)办公用房的建议

五象新区管委会在已出具的商住小区及邻里中心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中按居住区设计标准规划设置了足量的社区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农贸超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文化活动中心(站)等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截止2021年底,良庆区(五象新区范围内)由房地产企业及邻里中心配建的社区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约3万㎡,其中已建成约0.5万㎡,在建约2.5万㎡。上述规划设计条件内容依法纳入相关开发土地“招拍挂”文件中,是土地“招拍挂”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另外“招拍挂”条件中也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该意见书亦明确规定,社区管理用房的产权属政府所有,无偿移交给民政部门安排使用。

综上,关于落实解决良庆镇7个村(社区)服务基层群众场所(基层组织阵地)项目用地(办公用房)的问题(以下简称基层群众场所),当前最为有效的方式是依法依规尽快做好上述规划建设的5㎡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及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的接收、移交使用及处置工作,做到物尽其用。该部分应移交未移交的公共资产空间闲置,一方面导致公共管理资产没有得到合理使用,造成国有资产闲置,另一方面基层组织需使用财政资金另外租用场所办公,进一步加重财政负担。

为更好地解决良庆镇7个村(社区)落实服务基层群众场所的问题,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良庆区政府,切实做好社区管理用房及公益用房的接收移交,并督促良庆区政府加快建立资产统一管理机制,加强资产管理。对于面积规模以及配置要求满足使用需求的,尽快移交使用;对于位置条件不佳,不便于使用的资产,由相关部门打包运营,产生的收益用于解决购买符合条件的物业场所,或者通过资产置换等方式解决基层群众场所使用需求。

感谢您对南宁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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