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0年第一百三十九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21-01-08 18:26     来源: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会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20-145地块位于良庆区凤凰路以南、东风路以西,出让蓝线图编号CR0113202000071,宗地号为450108001211GB00635,实际出让面积为43903.42平方米(折合65.855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条件:

宗地规划容积率>3.0且≤3.5,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10%,其余为居住,建筑密度>22%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沿水系第一排建筑≤60米,其余建筑≤80米(其中建筑容量的10%可突破限高,突破幅度为20%)。须配建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6159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003.2平方米,需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设计应考虑安全防护问题,防高空防坠物等,建成后幼儿园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需无偿移交(转让)政府,无偿移交(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该土地竞得人承担,政府不承担任何费用,具体移交方式由教育部门和城区政府明确;建设标准需满足《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要求,相邻建筑与幼儿园退距,须满足按幼儿园用地边线退界的最小退距要求。须配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同时须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每百户按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126] 和《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0-126]的规定执行。

GC2020-145地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00万元/亩,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3171万元。

二、项目主要建设和管理等要求

(一)竞得人须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126] 、《五象新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附则》[审批号:(五象)2020-126]和《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20〕4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提高容积率和改变用途。

(二)竞得人未在南宁市良庆区注册设立公司的,须注册设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且竞得人在新公司所控股份须为100%。

(三)宗地配建的幼儿园还需按照《良庆区幼儿园建设设施及装饰装修标准》要求执行。

(四)土地成交现场竞得人须与良庆区人民政府签订《建设合作协议》,同时与经确定在项目地块上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公司)签订《安置协议》。

(五)该项目须建设不少于47600㎡的安置物业,安置不少于560人。其中,安置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33600㎡,安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0㎡(产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8400㎡,物业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2800㎡,配套公益性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800㎡)。

(六)竞得人须根据安置物业总建筑面积,按1个/100㎡建筑面积的标准无偿提供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476个。竞得人应按安置物业计容面积与商品开发计容面积的比例配置有产权车位。配置的机动车停车位原则上规划在安置物业区域内。

(七)竞得人为被安置群众建设共130㎡办公用房和群众活动中心,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

(八)竞得人须在项目内建设1处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并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良庆区人民政府。

(九)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安置协议》、《建设合作协议》以及相关会议明确的标准建设安置物业。

(十)如本安置项目存在竞产权移交安置住房的,其相关建设标准、移交标准、开竣工要求和户型等参照本期安置房要求执行。所竞产权移交安置住房的产权属良庆区人民政府所有,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竞得人无偿移交给良庆区人民政府用于安置。产权移交安置住房在开发建设、移交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一)项目用地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安置房部分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回建安置房的竣工验收,且项目用地回建安置房应于第一期商品房开工前开工建设,所有安置房于第一期商品房交付前全部完成交付移交。项目用地其他非安置房部分须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开工标准按以下原则约定: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标准以用地项目取得宗地最后一期《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约定。竞得人应在项目开、竣工时,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书面申报或进行网上申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竞得人要在到期前申报延迟原因。不执行申报制度的,一年内不得参加南宁市土地竞买活动。根据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五象新区执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管理的通知>具体操作规定的通知》(五象管委办〔2018〕119号)及《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管理的通知》(南国土资规〔2018〕2号)的有关规定,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或同意延期建设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单次计收延期开工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土地出让总价款的3%,单次计收延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土地出让总价款的1%;竞得人造成土地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处置。

三、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地块采用“限地价,竞产权移交安置住房”的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出让地块中所建安置物业建筑面积47600平方米按4969元/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回购。

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土地最高限价时,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挂牌价格等于土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安置住房面积,按投报安置住房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投报移交安置住房面积不得少于120㎡,每次投报面积须为60㎡的整数倍。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自行登陆南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下载本期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本期公开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7日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其中: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26日17时00分,申请人可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报名截止当日(2021年1月27日),报名地点仅设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九楼服务大厅7号或8号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2时和下午13时至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1月27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2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8时00分至2021年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块咨询联系人:陆瑶、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9

联系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A4006室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地块咨询联系人:黄启顺、陆云

联系电话:0771-5609194、5609159、5609161(传真)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5609185、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九、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zrzyj.nanning.gov.cn(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http://ggzy.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nnwxxq.gxzf.gov.cn/(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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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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