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0年第一百一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2020-11-16 19:10     来源: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南宁市国土资源网上挂牌出让规则(试行)》(南府规〔2017〕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会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20-122地块位于邕宁区公曹路以南、蒲新路以东,出让蓝线图编号为CR0109202000003号,宗地号为450109100001GB00982, 实际出让面积为20198.45平方米(折合30.298亩),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规划容积率为>2.0且≤3.0(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8%),建筑密度>20%且≤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地块须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每百户按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并符合南府规〔2019〕24号文要求;地块须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场地,每百户按不低于20平方米设置,建设必备的服务设施及安全配套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且须符合桂政办发〔2019〕102号文要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邕宁规)202000009号]的规定执行。

GC2020-122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16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127万元。

二、项目地块主要建设和管理等要求

(一)竞得人须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邕宁规)202000009号]《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住建开发意见书〔2020〕51号)以及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蒲新小区P3号农民拆迁安置房项目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擅自提高容积率和改变用途。

(二)本项目竞得人须提供不少于30290 ㎡(包括安置回建住宅、安置物业商铺)的计容安置物业,安置人数不少于466人,其中安置住宅不少于27960㎡(按建筑面积60㎡/人标准),安置物业商铺为2330㎡(按人均5㎡计),提供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303个(其中安置配套地下机动车位不少于273个)。

(三)项目用地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9个月内开工,安置房部分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且本项目回建安置房应于第一期商品房开工前开工建设,所有安置房于第一期商品房交付前全部完成交付移交,其他商品住房自开工之日起36 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

(四)安置项目的合作方式、规划设计要求、建设施工及验收标准、建设时限、出资方式、管理要求、安置办法、项目交付时间、产权的办理、对被安置群众的综合服务要求、物业管理、违约责任等其他要求严格按照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的《蒲新小区P3号农民拆迁安置房项目合作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三、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需办理数字证书(作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身份凭证)。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南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企业](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网上自行下载模板并打印填写加盖公章;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携上述材料至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11楼1117室或南宁市星湖路39-20号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办理数字证书。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地块采用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地块所建安置住宅面积27960㎡由政府按4177元/㎡出资回购,安置物业商铺面积2330㎡由政府按4121元/㎡出资回购。

五、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凡符合上述竞买资格、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六、出让合同、相关协议的签订及付款方式

(一)最高报价人须在网上交易确认当日,持《最高报价通知书》及相关竞买申请材料到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宗地移交确认书》,并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蒲新小区P3号农民拆迁安置房项目合作协议》。

(二)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且须在2020年12月25日之前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剩余的50%成交地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20日内付清。

七、本期地块挂牌出让相关时间

本期公开出让地块挂牌公告期为2020年 11月13日8时30分至2020年12月6日24时00分。竞买申请人须在2020年11月13日08时30分至2020年12月14日17时00分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12月14日(即报名截止日)17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取现金)汇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竞买保证金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凡报名成功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取得网上交易系统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0年12月7日00时00分至2020年12月16日10时00分进行网上挂牌报价。本期出让活动竞价询问期为2020年12月16日10时00分至2020年12月16日10时04分。

注:本期地块,在2020年12月16日的挂牌截止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时间为准。

八、在报名期间,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核准其竞买资格,可参与网上交易系统的报价竞买活动。竞买申请人需在挂牌报价期内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后,方可进入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在网上限时竞价询问期内同意参与限时竞价的申请人可进入限时竞价阶段。

九、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南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数字证书使用方法详见《南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证书使用手册》,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南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十、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出让活动由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承办。

十一、本期地块具体信息详见本期公开出让文件,可在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nnggzy.org.cn:3081/GTJY_NN/)自行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一)数字证书办理咨询

1.办理地点: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11楼1117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9968181110

2.办理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20号

联系电话:0771-5882343

(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71-2856772

联系地址: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座11楼1117室

(三)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何远东、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9

联系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40楼A4006室

(四)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冷咏梅、陆云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 0771-5609169、5609159、5609161(传真)

(五)网挂技术咨询:梁宝坤

联系电话: 0771-5609188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十三、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s://www.nnggzy.org.cn:3081/GTJY_NN/(网上交易系统)

http://zrzyj.nanning.gov.cn(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

http://nnwxxq.gxzf.gov.cn/(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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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主办单位: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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