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行动的公告

2024-02-06 11:24     来源: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各社会单位:

近期,全国其他省市火灾事故多发连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坚决化解各类火灾隐患,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现决定部署开展城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行动。

一、参与范围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均应自主参与此次自查自改活动。

二、自查内容

(一)动火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管理。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动火作业无审批;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或使用期间动火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安全疏散设施。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改建、扩建导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圈占、锁闭。

(三)人员密集场所防盗网和广告牌影响人员紧急逃生。重点自查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是否设置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影响紧急状态下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行动。

(四)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重点自查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是否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冷库保温层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等。

(五)建筑消防设施状况。重点自查是否存在未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开展维护保养,未保持完好有效状态;消防设施、器材被遮挡、停用,无法正常使用问题;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情况。

(六)用电管理。重点自查是否存在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2月5日,各单位对照6大类隐患,由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详见附件),由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交由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存档备查。

(二)整改阶段。2024年2月5日至2月8日,各单位应结合自查情况,落实隐患整改。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专人盯防措施,自至隐患整改完毕。

下一步,大队将会同相关行业职能部门、属地街道对辖区内社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验证各单位自查自改工作落实情况。如发现社会单位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的,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督改、从严查处。

特此公告。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4日



附件: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自查自纠表

单位

基础

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类别

(可多选)

1、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  公共娱乐场所  大型商业综合体  医院  寄宿制中小学  

养老院  旅游场所  儿童福利院  其他类型人员密集场所                     

2、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多种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    分租、转租具有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3、九小场所:小型学校幼儿园  小型医疗机构  小商店  小餐饮  小旅店  小歌舞娱乐

小网吧  小美容洗浴  小生产加工企业  其他小规模经营场所                    

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   

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冷库

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   

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   

安全疏散条件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   

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   

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   

地上和地下共用疏散楼梯,且未进行防火分隔。

□   

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其他

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   

“三合一”违规住人。

□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   

违规使用燃气。

□   

搭建临时建筑或改变建筑使用性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自查发现其他隐患


整改情况及计划


责任

(管理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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