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圩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吴发〔2023〕24号)

2023-03-17 14:05     来源: 吴圩镇人民政府     作者: 吴圩镇人民政府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机关各办公室,镇直及派驻机构各单位

现将《吴圩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吴圩镇委员会

                                        吴圩镇人民政府              

                                         20233月17


吴圩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第一章  

   一、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地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订此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开区防洪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基本情况

一、自然情况

吴圩镇位于南宁市南端东与良庆区相邻,西与崇左市扶绥县交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区。温和多雨,多年平均气温21.6℃,多年平均降雨1300毫米左右,最低月平均气温13.2℃,极端最高气温38.7℃、最低气温-0.8℃。年日照数为1827小时,平均无霜期为344天。季节性较强,降雨多集中在4-9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65%。夏涝冬春旱现象经常发生。吴圩镇地势较平坦,地面高程70-120米(黄海基面,下同),山丘高程60-250米。吴圩镇境内的河流有良凤江、康宁江、马巢河,良凤江吴圩段全长约38公里,流域面积78平方公里,年平均径流量2.1亿立方米。康宁江发源于康宁水库,汇入良凤江,全长约14公里,属于良凤江支流。马巢河发源于二王水库,流入牛头水库,在吴圩境内约5.9公里。均属于季节性河流,4-9月为丰水期水量较大,10至次年3月为枯水期有断流的现象。

二、山洪灾害防御现状及重点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点多、面广、分散,工作难度大,因此,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大力开展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雨情、水情监测,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提前转移可能受到威胁的群众,主动避险,尽量减少人员伤亡。2.采取不同形式,加大山洪灾害防御常识的宣传力度,不同程度地提高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3.因地制宜,采取一切可以防御的手段。

第三章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一、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二、吴圩镇山洪灾害防御重点区域

吴圩镇山洪灾害多发生在山区、江河岸、水库、山塘堤坝及交通干道等工程活动区。防护的重点区域:明阳社区那楞坡、平垌村平元坡、康宁村敢六坡、屯里坡。

第四章组织指挥体系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领导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指 挥 长:杨  清  镇党委书记  

          石  玲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梁永华  镇人大主席          
副指挥长:淡丽丽 镇党委副书记

          詹曙光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永深  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李青春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韦永圭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梁群芳   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陆  昀  镇党委组织委员

          赵  光  镇政府副镇长

          沈海仙  镇政府副镇长、妇联主席、纪委委员

成    员:刘治国  镇长助理、纪委委员、司法所所长

          张海安镇长助理、乡服务中心主任、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综治中心主任

          苏安东  镇综治专职副主任

          黄中原  镇党政办主任

          梁正康  镇组织办主任

          梁春玲  镇社保中心主任

          杨永照  镇宣传办主任

          黄晓会  镇财政所所长

          张识辉  镇经发办主任

          陆学玲  镇统筹办主任

          周宣安  镇农服中心主任

          黄增昌 镇卫计所所长

          梁家德  镇征拆中心主任

          刘启明 镇纪委办主任

          黄月媚  社会事务办主任(环卫站站长)

          龚  游  镇乡村办副主任

          梁天送 镇乡服中心副主任

          李钰童  镇乡服中心副主任

          粟治区  镇乡服中心副主任

          张德荣  镇乡服中心副主任、综合行政执法队、特勤中队队长

          赵秋瑜  空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苏 昊  吴圩派出所所长

          陈  威  明阳派出所所长

          李 传 吴圩交警中队中队长

          莫春莲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宣恺  明阳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淡丽丽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宣安同志兼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联系电话:0771-4205210。

  (二)领导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并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三)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要求向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村(社区)主要工作职责

1.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作为山洪灾害及信息监测第一责任人(名单附后),要对本责任地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

     2.山洪灾害防御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对责任地区进行认真检查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3.发生险情灾情时,负责及时疏散、安置群众。处理灾情发生后有关事宜,组织抓好灾后工作。

4.对辖区内的水库、山塘、河道、渠道、易发滑坡地带和泥石流等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作出书面汇报。

(五)成立应急工作组

1.紧急转移安置组

组 长:陆镇党委组织委员

副组长:梁正康镇组织办主任

黄月媚社会事务办主任(环卫站站长)      

成 员:由组织办、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以及灾情涉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在出现灾情时,及时准确掌握灾民转移安置情况,组织灾民及物资的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组织和疏导灾民向安全地方转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灾民生活保障组

组 长:沈海仙镇政府副镇长、妇联主席、纪委委员

副组长:张识辉镇经发办主任

赵秋瑜空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由经发办、空港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以及灾情涉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在出现灾情时,做好灾民生活应急救济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工作。安排好灾区的灾民生活,及时解决灾民的口粮和住房问题,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

3.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

长:淡丽丽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周宣安镇农服中心主任

        粟治区乡服中心副主任

员:由农服中心、乡服中心(建设)工作人员以及灾情涉及村(社区)两委干部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灾区抢修恢复生活、生产等设施,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永深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 黄中原镇党政办主任

黄晓会 镇财政所所长

吴圩交警中队中队长

成 员:由党政办、经发办、财政所、交警中队等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其他工作组在抗灾救灾时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以及做好车辆安排、救灾物资运送等工作。

5.安全保卫组

组 长:韦永圭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组长:苏安东镇综治专职副主任

        吴圩派出所所长

        明阳派出所所长

成 员:由武装部、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派出所协同配合。

主要职责:加强治安管理和安保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身财物安全、社会稳定。

6.卫生防疫组

组 长:梁群芳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黄增昌镇卫计所所长

莫春莲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宣恺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由镇中心卫生院和明阳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卫计所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工作,预防或控制传染病和疫情的发生;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7.内涝及地质灾害整治组

组 长:赵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梁天送乡服中心副主任

镇乡村办副主任

成 员:由乡服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办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排水管渠的全面清淤疏通工作,组织人员排查及监控辖区内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易发点,发生险情及时预警并组织群众撤离,组织机械设备开展抢险工作。

8.宣传组

组 长:梁群芳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杨永照镇宣传办主任

成 员:由宣传办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宣传办正确把握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导向,及时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山洪灾害防御新闻报道工作。

其它有关单位(部门)在汛期均应根据吴圩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的抢险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完成山洪灾害抢险任务。

第五章监测预警

   一、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崩塌、滑坡、泥石流多发生在雨季,尤其在降雨集中期。吴圩镇平均年降雨量为1300mm左右,降雨集中期(即汛期4月-9月),降雨量约占年降雨量的65%。当连续降雨到大(暴)雨,累计降雨量达150mm或是降雨量大于100mm的暴雨后;或连续降雨量达到200mm或短时间(一日或数小时)降雨150mm以上时,容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地质灾害的发生规律与降雨量基本成正比。

二、实时监测

(一)监测内容

辖区内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二)监测要求

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三)监测系统的设立

摸清监测系统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现有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布设监测站或简易测量设施,拟定监测方法和信息采集传输方式等。

监测方法可通过感观巡查、观测或专业监测,特别是对山塘水库、山洪诱发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学校易受山洪威胁区;重点供电、交通、通信基础设施易受山洪灾害威胁区,易发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塌陷区;山塘、水库、防洪堤闸等要加强巡视检查工作,对病险的山塘、水库、防洪堤和山洪可能引发的各种灾害等在强降雨时段要加密巡查。监测巡查期间如发现重要变异前兆情况,如滑坡、崩塌、沉陷、水位变化、渗漏水流大小等,要按照山洪灾害防御速报制度及时上报。

三、通信方式

镇级采用电话、传真、网络、短信等。

村(社区)级采用广播、电话、锣鼓号、报警器、短信等,可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自定。

四、预报预警

(一)预防

对所有重要山洪灾害危险点应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在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从事工程建设要进行山洪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可能产生的山洪灾害要进行避让。在山洪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易诱发山洪灾害的各种活动。对危及居民、重要交通、堤坝及其他重要设施安全的山洪灾害,要制定治理方案,采取应急工程措施和防范措施予以遏制、减缓险情。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山洪灾害危险点,要责成并监督建设单位进行防范治理。

(二)预报内容

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

山洪灾害险情预报可分三个等级状态,即预警、警报、临灾警报状态。确定险情预报状态的判断,主要依据降雨、水位、灾害体的监测资料。

1.预警状态

1)当出现连降中到大雨或暴雨情况,连续降雨量累计达150毫米左右,或降雨量达100毫米即应进入预警状态。

2)灾害体后缘弧型裂缝已具雏形,灾害体上多有裂缝产生。

3)灾害体前缘出现微凸现象。

4)良凤江、水库、山塘等水位上升至警戒水位时。

2.警报状态

1)在预警状态下,中到大(暴)雨持续不停且强度较大时,应进入警报状态。

2)灾害体后缘裂缝圈已形成,且有加宽加长之势。

3)灾害体前缘鼓胀明显。

4)灾害体上树木出现歪斜现象。

5)井泉出水流量有明显增多或减少。

6)良凤江、水库、山塘警戒水位状态下继续上升时。

3.临灾警报状态

1)进入警报状态以来,在降雨过程中或降雨后,地下水出现多种异常,入井、泉水量大幅度增加或干涸,出现涌水、冒砂、浑水现象。

2)灾害体出现变形加速现象。

3)灾害体后缘裂缝张开宽度大于0.2米,后缘与后壁错位大于1米。前缘及两侧均出现拉裂、剪切、挤压、变形等现象。

4)出现地声、地动,动物活动异常现象。

5)良凤江、水库、山塘水位达紧急水位或危险水位时。

(三)预警内容

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四)预警启用时机

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天气预报时,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气象部门向各单位(部门)发布暴雨预警信息,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时,上游有关单位(部门)应立即向下游有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下游有关单位(部门)要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当出现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乡服中心(国土)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并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当水库、山塘、堤防等防洪工程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由水利部门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

对进入预警状态的灾点要严密监测,并及时向镇值班室报告有关情况。对进入警报及临灾警报状态的灾点,镇值班室要及时报告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派出专业人员作进一步调查论证。根据灾害点的预测规模、危险性等由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预警。在灾点的一定影响范围内,划定危险范围,设置警示标记。

(五)预警发布及程序

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见图1);如遇紧急情况(如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委可直接报告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见图2)

(六)响应措施

1.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吴圩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吴圩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召开紧急会商会议,分析山洪灾情发展动态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洪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洪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部门)立即行动起来,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组织辖区有关部门紧急行动,协助灾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同时,及时向经开区管委会和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传达上级对防洪救灾工作的指示,请求上级的支援。

2.吴圩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抗灾救灾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的稳定。

3.按照“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妥善解决群众生活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损失。

4.按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援抗洪救灾工作,并做好救援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发放。

第六章转移安置

一、转移安置

各村屯,要明确辖区内危险地区需要转移人员的情况,以及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制定避险、抢险、救灾方案。

人员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

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在转移安置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并要认真组织所辖系统和范围的单位和部门做好群众转移安置计划。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区域转移安置人口数和户数,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二、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第七章工作要求及纪律

一、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要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的工作。值班期间出差下村时,应向防汛抗旱值班室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二、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在防汛期间,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三、各村(社区)防汛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服从大局,团结抗汛。

    四、凡是在山洪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禁老弱病残和儿童参与抢险工作,确保该类人员安全。

第八章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防汛办组织编制,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和经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本预案由防汛办根据防御山洪灾害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修编,每2年组织评审一次

二、责任与奖惩

镇党委、政府对实施本预案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防御山洪灾害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防汛办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各村(社区)山洪灾害防御第一责任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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