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救助有关职责调整事宜的通知(南经管发〔2021〕6号)

2021-02-05 11:24     来源: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救助有关职责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将社会事业局负责的医疗救助及经济发展局负责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职责调整到劳动人事局。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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