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南经管规〔2018〕7号)

2018-04-25 14:13     来源: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康宁水库管理所、凤凰电灌管理站、明阳电灌管理站:

   我委于2017年⊥2月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南经管规〔2017〕11号),因不符合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自2018年3月15

日起废止该文件,请遵照执行。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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