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8年“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
2018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五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根据《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2018年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扶领发〔2018〕39号)有关精神,为切实开展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2018年“扶贫日”活动的各项有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主题
“加强作风建设,聚焦深度贫困”。
三、基本原则
2018年扶贫日活动遵循的原则是:政府主导、广泛参与;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创新机制、精准帮扶;依法合规、注重实效。
四、活动安排
根据南宁市“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开展“五个”活动。
(一)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依托“扶贫日”活动,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日活动、定点扶贫、一帮一联、健康扶贫、驻村扶贫等主题,通过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宣传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环境。
(二)开展“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
1.开展进村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在10月期间,经开区各帮扶单位、部门领导要带队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走访慰问,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到帮扶村开展一次走访、调研、送温暖等扶贫日主题活动,同时了解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员在驻村工作生活上的难题。帮扶联系人要向帮扶联系户宣传各项扶贫政策,跟踪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并补充完善有关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的相关记录。
2.开展定点帮扶单位自愿扶贫捐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帮扶单位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参与精准扶贫,助力精准扶贫,推动精准扶贫。
(三)开展行业专项特色扶贫活动
1.开展就学就业培训帮扶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和教师进村入户开展控辍保学家访活动,对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精准施策,做好入学、劝返复学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就业培训政策宣传,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
2.开展贫困地区农特产品推介活动。围绕辖区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开展贫困地区农特产品推介活动,帮助贫困地区农户推广和销售农特产品。
3.开展“互联网+”阻力脱贫攻坚活动。动员组织有意向的电子商务企业与辖区贫困地区对接,通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帮助贫困地区农户推广和销售农特产品,依托淘宝、天猫、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微信等平台,针对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开展电商帮扶线上促销活动。
(四)开展扶贫协作和对口帮扶活动
做好对口帮扶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马山县有关工作,扎实推进对口帮扶活动。
(五)开展社会扶贫公益活动
1.开展干部职工“捐日薪济贫困”捐赠活动。辖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积极组织队员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按照自愿原则,开展“捐日薪济贫困”捐赠活动,筹集款物用于辖区各定点帮扶贫困村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或贫困户走访慰问。捐赠主 体:吴圩镇人民政府、那洪及金凯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各医院、各中小学校干部职工。建议捐款标准:管委会正职500元、管委会副职400元、部门正职300元、部门副职200元、部门科员50元;各中小学校、医院在职在编人员每人50元以上。捐赠要求: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的捐款由党政办公室收集,各捐款单位、部门收集捐款后,10月20日前将款项直接汇入经开区管理委员会账户(户名: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户行:农行南宁市金凯支行,账号:019501040001378,并注明:扶贫日捐款),并将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和捐款明细表(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经开区“扶贫办”(设在社会事业局),由经开区“扶贫办”负责公示捐款情况。
2.开展社会关爱贫困地区募捐活动。与“中华慈善日”开展慈善募捐和捐赠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动员社会资源的优势,引导社会团体的会员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捐资出力。倡议各类企业以定点救助的形式向深度贫困地区开展脱贫攻坚捐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2018年“扶贫日”活动在经开区扶贫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牵头单位具体实施。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活动方案要求,切实承担起各自所负责的活动开展,并按时间要求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全力协同牵头部门共同推进。各定点帮扶单位主要领导要主动参与,组织本单位开展募集、调研、慰问等活动,并亲自动员本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开展相关活动。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加大“扶贫日”活动开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各单位定点帮扶、“一帮一联”等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精准脱贫攻坚的热情。
(三)规范运作,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扶贫日活动制度,加强“扶贫日”募捐款物监督管理,及时公布社会各界参与情况和募捐资金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
(四)总结成效,弘扬善举。各定点帮扶单位可结合实际,创新“扶贫日”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切实为贫困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同时对“扶贫日”活动各项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总结号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由各定点帮扶牵头单位于2018年10月21日前将开展活动的工作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及收集汇总《2018年“结对帮扶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2018年扶贫日活动期间自愿扶贫捐赠款物资金统计表》、《2017年扶贫募集款物使用情况表》(详见附件1、2、3)报送经开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经开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2018年10月23日前报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联系人:方敏,联系电话:0771-4950152、 13393681302 ,电子邮箱:1828786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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