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局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
根据《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十三五”时期部分市直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进行调整的通知》(南扶领发〔2018〕27号)、《关于印发<精准帮扶贫困户工作和2016年脱贫摘帽工作补充说明>的通知》(南扶领办发〔2016〕9号)、《关于印发<南宁市脱贫攻坚专项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扶领发〔2017〕11号)文件精神,为整合定点扶贫单位和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派出部门的帮扶资源,适应新一轮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调整轮换后单位定点扶贫和“一帮一联”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办局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派驻机构定点帮扶贫困村及增派工作队员、定点帮扶贫困村的牵头部门进行调整。现将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主要原因
新一轮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调整轮换后进驻的帮扶贫困村有变动,2017年贫困户进行了动态调整,且经开区新增帮扶一个贫困村,因此对部分单位的定点帮扶贫困村及增派的工作队员、定点帮扶贫困村的牵头部门作相应调整。
二、做好定点帮扶工作衔接
(一)帮扶责任。对市直机关和有关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进行调整,是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落实精准帮扶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派出的部门,同时也是定点扶贫牵头部门。各新调整定点帮扶村的部门,从即日起,要履行贫困村的定点帮扶责任,把定点扶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领导责任,整合帮扶力量,落实有力措施,推进到村到户帮扶工作,增强帮扶效果。
(二)定点扶贫考核。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将定点扶贫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考核,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脱贫攻坚专项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扶领发〔2017〕11号)文件精神,请各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按时向经开区扶贫领导办公室(社会事业局)报送半年、年度扶贫工作总结材料,具体时间为6月30日前上报上半年扶贫工作总结材料,12月31日前上报全年扶贫工作总结材料。
2.定期向经开区扶贫领导办公室(社会事业局)报送扶贫工作信息,每半年至少1条,具体时间为6月30日前上报上半年扶贫工作信息,12月31日前上报全年扶贫工作信息。
3.牵头部门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涉及定点帮扶相关工作。
4.牵头部门主要领导每半年到帮扶联系村检查指导工作,并与第一书记谈心谈话1次以上(含1次),并定期向经开区扶贫领导办公室(社会事业局)上报相关材料。具体时间为6月30日前上报上半年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与第一书记谈心谈话记录及照片,12月31日前上报全年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与第一书记谈心谈话记录及照片。
5.牵头部门分管领导每季度到联系村检查指导工作,并与第一书记谈心谈话1次以上(含1次),并定期向经开区扶贫领导办公室(社会事业局)上报相关材料。具体时间为季度末最后一天前上报牵头部门分管领导与第一书记谈心谈话记录及照片。
三、改进定点扶贫工作措施
随着脱贫攻坚由关注脱贫速度向保证脱贫质量转变,定点扶贫工作要紧紧围绕扶贫对象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更加聚焦精准,专注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就业、创业帮扶,专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就学,专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基本医疗保障和住房安全保障。要以产业扶贫、转移就业、劳动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适龄儿童控辍保学、义务教育资助和雨露计划扶持、城乡医疗基本保险、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为重要抓手,整合帮扶力量,一对一宣传脱贫攻坚的目的、意义、政策、办法,逐户逐人落实帮扶政策,综合施策,帮助扶贫对象转变思想观念,依靠劳动致富,实现稳定脱贫。
附件:1.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时期各办局室、
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定点帮扶武鸣区
宁武镇建丰村调整安排表
2.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时期各办局室、
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定点帮扶邕宁区
那楼镇河浪村调整安排表
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时期各办局室、
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定点帮扶良庆区
那马镇冲陶村调整安排表
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时期各办局室、
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定点帮扶良庆区
那陈镇濑岽村调整安排表
5.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时期各办局室、
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定点帮扶良庆区
那陈镇西盛村调整安排表
6.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时期各办局室、
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定点帮扶良庆区
大塘镇乔板村调整安排表
7.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五”时期各办局室、
直属企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定点帮扶良庆区
大塘镇南洲村调整安排表
8.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增派的工作队员调整安排表
9.定点帮扶贫困村的牵头部门调整安排表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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