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辖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黎锡中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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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参保地 |
住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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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
黎锡中 |
4501111965****1258 |
江南区那洪街道平阳村4队 |
20230917-20231020 |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涉及违反交通法规、工伤及第三人责任,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2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医疗保障科,过期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审核医疗保险待遇。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11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19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医疗保障科1609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31 监督电话: 0771-4207883、4831243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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