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一)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
(二)父母双方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原则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含残疾适龄学生)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材料
(一)本市户籍适龄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结婚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等)。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结婚证)。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辖区的《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中的其中一项: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需提供房产拥有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以上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地址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
四、时间安排
(一)招生简章及地段划分
6月24日,初中招生简章、初中招生地段划分及中小学入学安排办法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jkq.nanning.gov.cn/)、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各初中学校信息栏公布。
(二)报名时间
1.本市户籍适龄学生:2020年7月4日、7月5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地段学校报名。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20年7月11日、7月12日(星期六、星期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友谊路以东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小学(朋展路)集中报名点报名;友谊路以西片区的进城务工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北海路)集中报名点报名。(注:吴圩片区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参照地段划分到相应的学校提交报名材料。)
(三)发放录取通知书
7月28日—7月29日,各初中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招生方式
(一)各公办初中在本校招生服务地段内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招生,如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按程序全部录取;如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应努力确保本地户籍生源可就近安排。如本地户籍生源也已超量的,则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排序录取,录满为止。录满后仍超量的生源则先由学校进行登记,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二)公办初中招收本地户籍生源后如有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应用于统筹安置符合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序靠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其随迁子女入学时应优先排序。
六、初中地段生认定政策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将市区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的名额按地段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市区内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二)地段生是指当年初一年级入学时即拥有南宁市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高新区、经开区)户籍,并由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或各有关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或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
(三)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学生、初一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或存在其它择校行为的学生原则上不属于地段生。市区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名额只有地段生可以参与竞争。
七、注意事项
(一)文体教育局将一次性统筹协调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序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学校内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
(二)家长需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学生有留级重读等扰乱报名秩序的行为,将视为自动放弃新生入学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自行负责,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家长不必亲自到相关部门开具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由教育局统一联系相关部门核实家庭房产情况。
(四)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按报名时间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间安排两天,时间充裕,不必提前排队,报名的先后与入学与否无关。
(五)招生过程中,文体教育局及学校均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如发现有单位或个人以招生名义收取费用,请及时向文体教育局纪检科举报,联系电话0771-4950507。
八、经开区文体教育局及辖区初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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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招生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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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文体教育局 |
0771—4950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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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碧翠园学校 |
0771—4304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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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明阳中学 |
初中部:0771—4280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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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明阳第二初级中学 |
初中部:0771—4219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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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初级中学 |
0771—5495373 |
|
南宁市金凯初级中学 |
0771—3486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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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初级中学 |
0771—4207543 |
|
南宁市江南区那洪中学 |
0771—4810639 |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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