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有关规定,对方案(草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四)《广西农垦明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南宁空港·明阳新城控制性规划》。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范围及调整内容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南宁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进行衔接,北至那楞河,东至东湖路、新桥二路,南至滨水路,西至南钦路、工业大道,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004.76公顷。(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二)调整内容
为落实详细规划与上位规划衔接的要求,统筹协调区域发展,优化片区空间结构,进一步科学有效指导该区域用地开发建设,拟在《广西农垦明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南宁空港·明阳新城控制性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及工业区产业发展需求对明阳工业区规划范围、用地布局、区域路网进行调整及优化。
主推方案、备选方案规划工业用地总规模均为531.39公顷,主推方案一类工业用地42.23公顷、二类工业用地489.16,备选方案一类工业用地42.23公顷、二类工业用地412.66公顷、三类工业用地76.50公顷。(详见公示图)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然日),自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2日。
四、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四)南宁五象新区-经开片区投资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
(五)明阳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公示栏(明阳工业区龙潭路26号)。
同时,将从2026年4月3日起(共3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2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或邮寄)至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22室,邮编:530031,联系电话:0771-4517345。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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