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东盟(南宁)水果交易中心(一期)(草案)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利华路南侧、华兴路西侧。
二、地类(用途)
批发市场用地。
三、用地规模、强度、建设内容
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二)中国—东盟(南宁)水果交易中心(一期)项目现场。
(三)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五、意见反馈途径
规划建设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4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馈至五象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规划科(联系电话:0771-4952758,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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