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市“两港一区”(跨境工业区)空港片区防洪、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公示

2026-04-01 17:51     来源: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对《南宁市“两港一区”(跨境工业区)空港片区防洪、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

(五)《防洪规划编制规程》(SL669-2014);

(六)《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

(七)《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

(八)《南宁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修编》;

(九)《南宁市城市排水(污水)防涝综合规划修编》;

(十)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主要由良凤江南片区、那沙片区、那丹片区、平丹片区、那德片区、友谊南北片区、起步区片区、明阳片区、临港产业园片区组成,总面积约43平方公里。研究范围并考虑雨水汇水区的完整性,适当扩大。本次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

三、主要内容

本次规划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达到评审及报批标准。成果遵循《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技术规范,落实上位国土空间及流域防洪规划要求。规划内容主要包括:

以“外控、绕排、内守、强排”核心思路为根本,确立系统性治水的总体方针。按照“外控上游洪水、绕排边界洪水、内守城门、加强城区排水”工作思路,通过构建全域统筹、分层设防、精准施策的现代化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全面增强城市抵御洪涝灾害能力,切实筑牢城市水安全保障防线。

外控上游洪水:①郁江上游结合百色、老口水库联合调度运行,将邕江200年一遇洪水削减至50年一遇,②城区上游加强水源涵养,优化源头水库调度运行规则,削减内河洪水期上游来水,减少外围洪水对城市的影响。

绕排边界洪水:对城区开发边界外洪峰期的洪水进行高位截流,减少山洪对城区的冲击;对河流水系进行综合整治、保留充足水域空间作为行洪、排涝通道。

内守城门:城区通过填抬低洼区、修建防洪堤,守住城门,避免洪水入城。

加强城内排水:城内通过构建源头减排+雨水管渠+地表行泄通道+水系出口排涝闸、排涝泵站等综合排水系统,加强片区排水、排涝能力,确保城区的安全。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公示时间为30日(自然日),自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四)南宁五象新区-经开片区投资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

同时,将从2026年4月1日起(共3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或邮寄)至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22室,邮编:530031,联系电话:0771-4517345。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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