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2026-03-26 09:00     来源: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龙岗大道与步云路交叉口东北侧。

二、地类(用途)

其他教育用地、科研用地。

三、用地规模、强度和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8571公顷,分为东、西两侧两个地块。其中东侧地块面积5.2281公顷,拟建建筑为3实训楼、3个门卫室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西侧地块面积3.6290公顷,拟临时设置室外实训场地。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地点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现场。

(二)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三)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四)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五、意见反馈途径

同时,将从2026年3月26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的查询方式。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6年3月27日至4月7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五象管委会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771-4952758,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

特此公示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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