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国际铁路港控规TLG-03-02-10、TLG-03-02-12地块及经开区一期控规NH-13-1-8(A)、洪凯路东一里道路地块等7个地块维护方案(草案)公示的公告

2026-02-06 10:06     来源: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将于2026年2月6日至3月7日对南宁国际铁路港控规TLG-03-02-10、TLG-03-02-12地块及经开区一期控规NH-13-1-8(A)、洪凯路东一里道路、NH-10-4-1、NH-10-4-2、NH-10-4-4地块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南宁国际铁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TLG-03-02-10、TLG-03-02-12地块:

高岭路以南、沛友路以西、南防铁路以东的围合区域。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区)及托管区(那洪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NH-13-1-8(A)地块:

高岭路以南、开平路以西、铁山港路以北、金阳路以东、的围合区域。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区)及托管区(那洪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洪凯路东一里道路、NH-10-4-1、NH-10-4-2、NH-10-4-4地块: 

洪凯路东一里及科发路以西、国凯大道以北、洪凯路以东围合区域。(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二、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四)南宁五象新区-经开片区投资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

三、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指定的反馈途径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的真实情况说明、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属于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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