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广西程明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不锈钢制品项目)

2026-01-15 09:00     来源: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程明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不锈钢制品项目总平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经开区海城路北侧、壮锦大道西侧

二、主要调整理由和内容

(一)调整理由

广西程明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对年产10万吨不锈钢制品项目出入口位置向东调整,特申请总平方案调整。

(二)调整内容

1.修改原设计中与西侧场地共用的道路,改为仅供本项目使用;

2.原场地南侧靠近海城路的仅作为人行的出入口修改为场地出入口、消防车道出入口,道路宽度为12.0米;

3.调整后,项目用地的绿地面积由3468.33㎡修改为3461.58㎡;绿地率由10.41%修改为10.38%,原设计中的建筑物的层高、总高度、建筑面积,以及相关联的技术经济指标均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南宁五象新区-经开片区投资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

(二)年产10万吨不锈钢制品项目现场(经开区海城路北侧、壮锦大道西侧);

(三)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四)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规划调整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3日)送达五象新区自然资源局经开区片区自然资源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516710),邮寄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21室,邮编:530031。

属于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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