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总平面图批前公示工作的通知》(南自然资发〔2023〕1280号)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的南宁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吴圩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
一、建设单位
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
二、项目地址
规划临港大道西侧、规划2号路北侧
三、项目名称
南宁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吴圩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
四、建设内容
项目拟新建水质净化厂1座,近期处理规模2万立方米/日,远期总处理规模15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23778.75平方米(35.66亩)。建筑内容为单多层工业建筑及配套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3794.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487.32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13.40m,共8个建筑单体,分别为: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均质池、变配电间及鼓风机房、加药间及检修车间、综合楼、进水仪表间及控制室、出水仪表间。
具体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五象新区-经开片区投资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
(二)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南宁市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吴圩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项目现场(规划临港大道西侧、规划2号路北侧);
(三)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四)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项目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0日)送达五象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经开片区自然资源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4307864),邮寄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25室,邮编:530031。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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