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有关规定,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区)及托管区(那洪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NH-11-6-9地块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四)《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区)及托管区(那洪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范围及主要维护内容
(一)规划范围
铁山港路以北、沛友路以东、高岭路以南、金阳路以西的围合区域(具体位置详见公示图)。
(二)主要维护内容
为使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合理配置,更有利于园区产业发展,优化用地功能,做到合理用地、科学用地、节约用地。拟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属区)及托管区(那洪片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NH-11-6-9地块实施维护。本次维护主要内容如下:
原控规NH-11-6-9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其他指标不变。(详见公示图)
三、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然日),自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13日。
四、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四)南宁五象新区-经开片区投资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
同时,将从2025年12月15日起(共3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五、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13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或邮寄)至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22室,邮编:530031,联系电话:0771-4517345。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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