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有限公司450105102208GB00092宗地分宗方案的公示

2025-12-11 09:00     来源: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

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分宗合宗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南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的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有限公司450105102208GB00092宗地土地分宗调整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江南区吴圩镇。

二、地类(用途)

机场用地。

三、调整理由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来文称该司按照资产跟着业务走使经营资产的单位实现资产产权与经营权统一的原则,正在开展机场集团土地资产划转工作,现申请对450105102208GB00092宗地进行分宗。

四、主要调整内容

根据该地块实际使用现状及宗地建设情况,拟将450105102208GB00092宗地划分为A、B、C三个地块,用地性质均为机场用地,A地块土地面积为5029.5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486.93平方米,容积率为0.49,建筑密度13%,绿地率25%;B地块土地面积为39804.5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907.43平方米,容积率为0.35,建筑密度34%,绿地率5%;C地块土地面积为2605536.7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66155.47平方米,容积率为0.14,建筑密度5%,绿地率27.16%。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五象新区—经开片区投资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

(二)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有限公司450105102208GB00092宗地拟分宗地块项目现场。

(三)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四)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宗地分宗调整涉及到的相关权利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9日)内将有关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书面反映至原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307864),邮寄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25室,邮编:530031)。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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