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那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

2025-11-07 16:08     来源: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那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背景

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深入实施、西部陆海新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广西加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多重战略叠加下,南宁在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愈发凸显。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作为南宁产业升级的“核心引擎”、经济增长的 “强力极核”、对外开放的“前沿门户”,对带动区域加快发展、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彰显“南宁渠道”核心价值具有关键支撑作用。为统筹区域发展、优化片区功能定位、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有序推进,特开展本次控规修编工作。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那马至空港道路、机场大道、光明路及和23号路围合区域,总用地面积约632.2公顷。

三、功能定位

落实上位规划建成面向东盟的重要门户型航空枢纽、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经济示范区、双向开放发展先导区、临空高端产业集聚区的总体定位。加速壮大临空产业与产业集群,打造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产业集群体系。构建港产城融合及多式联运发展格局,整合滨河资源,释放高品质公共空间,以临空产业服务打造服务中心,促进国际化、现代化、开放化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建设临空高端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空港产城融合发展高地及面向东盟、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临空服务标杆。

四、规划结构

结合相关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周边区域的功能布局和建设发展需求,本次规划形成“一核双轴双廊三组团多节点”的功能结构。

五、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6日。

六、公示地点

(一)南宁五象新区-经开片区投资服务中心规划公示栏(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

(二)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同时,将从2025年11月6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五象新区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七、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6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原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516710,邮寄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9号绿港国际中心B4栋621室,邮编:530031。。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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