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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情况说明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公布。
二、本规划依据已批准的《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相关专业专项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等制定。
三、本规划公布信息与现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所规定的土地用途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的土地用途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四、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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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