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南宁国际铁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局部地块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四)《南宁国际铁路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维护范围
本次维护地块具体范围为:留村路以西、海城路以南、海城路以北地块。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一)留村路(国开大道-铁山港路段)由30米拓宽至36米,图则编号 03-01-01、03-01-03、03-01-04、03-01-07、03-01-08、03-01-09、03-01-10、03-01-15、03-01-16、03-01-17地块重新调整用地轮廓线。
(二)03-01-04、03-01-07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物流用地,容积率由≥0.8调整为≤2.0,建筑密度由≥40%调整为≤55%,绿地率由≥8%且≤15%调整为≥8%
(三)03-1-10地块根据实际出让情况,拆分为2个地块,拆分后图则编号为03-01-10-1、03-01-10-2。
(四)优化城市路网,调整那历路走向。
具体维护内容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15日。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设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四)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同时,将从2024年5月17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6月15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952758,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邮编:530201)。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6日
关联文件:
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