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南宁五象新区体育产业组团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编号A-10-1维护方案(草案)进行公示。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三)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四)《南宁五象新区体育产业组团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维护范围
本次维护地块具体范围为:体强路以东、庆林路以北地块。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为改善五象新区体育产业组团西片区居住环境,促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拟调整A-10-1地块规划指标,将A-10-1地块分割为A-10-1(1)地块(用地面积约20.3亩)、A-10-1(2)地块(用地面积约25亩)、A-10-1(3)地块(用地面积约25亩)。A-10-1(1)地块、A-10-1(2)地块规划指标与原规划一致,本次主要调整A-10-1(3)地块。
A-10-1(3)地块具体调整如下:
(一)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文化设施用地”。
(二)容积率由>3.0且≤4.0调整为>1.5且≤3.0。
(三)建筑高度由≤100m调整为≤60m。
建筑密度、绿地率与原规划一致,具体维护内容详见公示图。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空间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设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正门右侧)。
(三)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四)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gxzf.gov.cn)。
同时,将从2023年9月14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自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952758,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20室,邮编:530201)。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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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