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维宁供应链项目“先建后验”承诺书公示

2022-03-29 15:29     来源: 五象新区(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管委会建设局

根据《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建设工程“信用+承诺”绿色审批模式工作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现将南宁维宁供应链项目“先建后验”承诺书(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29日—2022年3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以上承诺书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五象新区管委会建设局反映(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810室,邮编:530201;联系电话:0771-4952748)。

 

附件:项目“先建后验”承诺书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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